法醫(yī)臨床司法鑒定
“法醫(yī)臨床鑒定”(Clinical forensic identification),俗稱活體損傷鑒定。法醫(yī)臨床鑒定,是指運用臨床醫(yī)學和法醫(yī)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和技術,研究和解決與法律有關的人體傷、殘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醫(yī)學問題的一門學科。它的重要任務是解決與活體損傷有關的致傷性質(zhì)、方式、工具及損傷程度、傷殘等級,醫(yī)療糾紛等相關問題,為司法審判提供科學依據(jù)。
1.損傷程度鑒定:
從原始損傷及損傷所致功能障礙兩方面,對人身傷害案件中的被害人的損傷輕重程度進行評定,為刑事案件的處理及行政處罰提供依據(jù)。使用標準有《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》。
2.傷殘程度鑒定:
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供依據(jù)。如:人身損害、交通事故、工傷事故中的受害的殘疾程度評定。使用標準有《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標準(試行)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》、《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(yè)病致殘等級》等。
3.保險鑒定:
與保險有關的事項進行鑒定,如:保險理賠中涉及殘疾評定,是否符合重大疾病、失能豁免保費條件的鑒定。
4.護理依賴程度鑒定:
對具有嚴重殘疾的被鑒定人,在情況穩(wěn)定之后,是否仍然需要他人幫助以維系日常生活,以及需要他人幫助的程度進行鑒定。護理依賴程度分3級:部分護理依賴,大部分護理依賴,完全護理依賴。依據(jù)《人身損害護理依賴程度評定(GA/T800-2008)》
5.三期鑒定(誤工期、營養(yǎng)期、護理期):
由于損傷導致傷者日常生活能力臨下降,或者不能完成相關工作而導致經(jīng)濟損失,或重大損傷需要補充營養(yǎng)的,按照相關標準進行鑒定。
6.其它鑒定:
損傷判定——對外傷所致的人體傷害進行描述。
傷病關系——對被鑒定人的傷害結(jié)果進行分析,評價損傷與疾病在其中的參與程度。
致傷物推斷——根據(jù)損傷表現(xiàn)分析致傷物體的性狀。
致傷方式——根據(jù)損傷表現(xiàn)分析形成損傷的機制。
家庭暴力鑒定——通過建立家庭暴力損傷檔案,記錄多次受傷情況,為虐待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依據(jù)。